什么能让女朋友翻脸比翻书还快?
什么能让泥石流傅园慧趴下?

傻孩子
就是女性之友——痛经啊!
痛经到底有多疼?
等级一:小腹隐痛,言行略带震感
等级二:小腹坠涨 肚里有颗打蛋器
等级三:脸色惨白 浑身哆嗦 腹部开启洗衣机模式
等级四 汗如雨下 疼痛刺骨
等级五 求生不得 求死不能
所以,我还能好好工作吗?
特大好消息,痛经可以放假啦!
8月17日,宁夏明确“痛经假”
其实从今年3月份开始,
安徽已经开始实施痛经假!
溧水女性大写的
羡 慕
网友评论也是争执不一!
有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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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质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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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想要掏空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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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江苏痛经假已经出台27年了
“痛经假”的概念其实由来已久,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截至目前,至少有包括北京、上海、陕西、山西、安徽、浙江、湖北、江苏、江西、山东、甘肃、湖南、四川等在内的10余个省份,提出女职工在一定条件下可休“痛经假”,最长可休二至三天。
还有的省份专门强调“带薪休假”。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处、低温、冷水、野外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应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给予公假一至二天。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单位证明,给予公假一天。
但是几乎没有人知道!
淡素
为什么我根本不知道痛经假是什么鬼?
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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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请假都是人工成本,你不主动提,单位也不会给你休。
2、《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已经出台27年,很多规定已经有些过时。
3、就痛经假来说,该条款规定经医疗单位证明,给予公假一天。“但实际上真正去医院开这个证明的人很少,觉得不好意思。”
江苏今年9月重新立法调研痛经假
其实国家2012年已经出台“新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苏也在加快“苏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修订。今年初,省政府常务会议已将这一项目列入2016年省政府立法调研计划。
最新消息是,9月份这项调研计划就将正式启动。9月份立法调研的时候,他们会注意征集企业方和女职工两方面的意见,看就痛经假这个问题怎么达成一个平衡点。
江苏还有这些假,几乎没人休~
探亲假
——出台35年,九成人没休过
早在1981年,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凡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都可以享受,其中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遗憾的是,有调查显示,江苏9成人没休过这个假。
“妊娠假”
——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可休1小时
怀孕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加班加点。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给予工间休息一小时;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六十天。
“流产假”
——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可休20-30天假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哺乳假”
——不满周岁宝妈每天可休1小时
1989年的办法中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2015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再次明确“每天不少于一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
2.5天小短假
——想要普及还要再等等
2015年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发布,提出了“2.5天休假模式”,即周五下午+周末的小短假调休方式。全国已有10个省份正式出台意见,开休了,江苏也正在为“2.5天休假”做调研。
目前来看,可能只有体制内事业单位、工作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种有条件实施2.5天小短假。
来源:网络